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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营销的市场定位与监管思路
作者:admin 发表日期:2015-02-12 11:24:00 浏览:

来源:网络

   一、微信营销市场定位
  
  作为促销工具。许多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展微信客户,进行定位服务,定向转发信息,开展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。另外,“漂流瓶” 、“朋友圈”等功能的应用,可以实时交流、分组管理消息发送,实现企业精准营销。
  
  作为销售平台。除极少数经营者直接利用微信平台开展销售活动外,真正具有影响力的是微信商城模式 。微信商城是基于微信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系统,即直接利用微信建立企业网上商城,设立自己的品牌专区,宣传企业形象,最大化拓展销售渠道。目前,微信商城大多已具备支付功能,能够支持微信支付、支付宝、财付通等多种支付方式,适用于服装、家电等多种商品。
  
  作为广告载体。一些企业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,采取提供免费WIFI、关注有奖及点赞有礼等措施,吸引消费者扫描企业微信二维码,关注微信营销信息。虽然这种推广方式具有一定的被动性,但容易锁定周边用户,逐步成为新的广告宣传媒介,显示出成本低、效率高的优势。
  
  二、微信营销监管思路
  
  针对微信的促销功能,规范主体资格。协调电信部门推行手机入网实名制度,要求用户提供真实个人身份信息,对相关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。指导微信平台建设者探索建立微信实名制,逐步实行微信实名申请、实名管理模式,完善微信商家身份认证、工商注册等,授权相关监管部门查询用户资质,对微信商家的主体资格进行规范,从源头上提高微信营销监管效能。
  
  针对微信的销售平台功能,规范经营行为。工商部门应将微信营销监管纳入日常监管体系,通过网络市场监测系统,对微信商家进行实时监控,实现跨地域信息共享与监管,以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微信营销监管水平。结合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,公示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的商家名单,加强信用监管发挥信用约束作用,督促微信商家诚信经营。
  
  针对微信的广告载体功能,规范广告发布内容。引导经营者对微信广告进行自我标记,加大监测力度,对微信广告发布的内容加强审查,加大对微信广告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,把存在虚假宣传、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“黑名单”。建议工商部门开设微信平台,利用微信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微信购物,出现问题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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